这本书讲述的是双凤镇的胭脂是如何的开始出名的,在很久以前,有一从外地来的女子逃荒来到双凤镇,然后在这里落地生根。
那女子面容姣好,身姿摇曳,最一绝的就是她擅长做胭脂,那纤纤玉手做的胭脂,毫不夸张风吹十里都能闻到。
郭小狸觉得这个书绝对就是夸张了,这十里啊,这得是龙卷风把这个胭脂给卷走了还差不多。
那女子跟丈夫开了一家胭脂阁,名叫,“丽香阁。”渐渐地她这胭脂的名号就传了出去,吸引了不少的商贩。
第八十一章 公审
买了丽香阁的胭脂然后带到了京城,渐渐的这胭脂就开始远近闻名了,只是后来为什么衰落了呢。
就算是这王家公子开了胭脂阁,也不可能一下就把这个丽香阁给整垮了吧,更何况丽香阁的胭脂都已经远近闻名,宫中的人都知道了。
就一地方的首富,加一知府,也不能够有这么大的权威吧,吸引了她想要继续看下去的心思。
外面响起了厚重的脚步声,听着不像是何默,郭小狸这时候想起了她还在衙门上,人生安全都没有保障。
她也真的是心大,但是她想把后面的都给看了,眼珠子一转,把那书往自己怀里塞去,然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确认不会被人看出来。
等她看完了再还给何大哥就好了,她现在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姑,不能一下就暴露了自己识字的事情。
省的别人以为她中邪了,这古时候还是很迷信的。
脚步声越来越近,郭小狸抬头看过去,就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穿着公服的衙差来了,从他凶狠的脸色来看。
她不觉得像是来问候她的,何大哥怎么还没有过来,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上次那老奶奶怎么说来着。
这王公子的二舅是这双凤镇的知府,他们不会直接就把她给咔嚓了吧,这种阴手段电视上面常见着有。
一下子就慌了,她是不是应该躲着点,等何大哥回来先,没有他在,真的是从心,人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