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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穿越到现在,心里总算是有了底了,看清了前方的路,侧头看着笼子里面在那里小鸡嘬米的点头,打着瞌睡。

也不知道,自己去镇上的时候这货都去哪里撒野了,但是还晓得回来就好,这金手指虽然鸡肋,但是还是有点用的呀。

脑袋忽然膈到了,她掀开枕头才发现,她刚洗澡的时候,随手就把书给收到了枕头底下了。

桌子上面的蜡烛还有大半截,反正她也还睡不着,先起来看看书,晚点再睡好了。

这么想着就翻身下床了,可能是她的动静有点大,那鸟笼里面的王天鹊被吓的一激灵,头朝下的撞在底部。

“痛!痛!痛!你这突然的起来干嘛,吓到本鹊鹊了,我的头呀!”王天鹊气冲冲的扑通着翅膀从笼子里面飞了出来。

郭小狸白了它一眼,“你自己睡觉不老实,怪我干嘛。”

手捧着书沿着折痕打开到了之前看到的位置,认真的看了起来,王天鹊被这么一摔也没有了睡意。

只觉得这脑壳包包要疼死了,干脆的飞到了她的肩膀上探头往下看着,“噫,你还识字啊?”

“你不是要睡觉吗?关注我看啥干嘛?”

她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书上面,心里莫名的觉得这本书可能真的有用。

第九十二章 争吵

这一看下去,就是深夜了,如果不是想着明天还要上镇上去,她都打算彻夜看了。

她肯定这本书是那个丽香阁妇人写的,她诉说了她本是闽南尹家的二小姐,因为一次遇难。

被路过的双凤镇男子救了,她在养病的时候,对他日久生情了,就决定不回闽南了,留在了双凤镇。

前面都是说的儿女情长,到后面的时候就开始解释为什么她这胭脂做的这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