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出洗手间,跑回了车厢。
她回去的时候母亲王丽华已经醒了,爱美的王丽华正在盘发。这个时候的王丽华,还戴着父亲送的金耳环,金项链,手上莹润的玉镯为她增添了不少华贵气质。
苏圆知道,不久之后,母亲就会卖掉这些首饰。会从一个华贵主妇,彻底蜕变成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农妇。
她们要去的地方,是新疆阿克苏市一团十三连队。她们要去的地方,地名编制听起来很像现代军队。有一团也有二团,有十三连,也有一连、二连等等,以此类堆。
起初苏圆也搞不懂,也是后来才渐渐搞明白的。
简单来说,那里的团,就相当于内地的县。哪里的连队,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农村,而并非是军队。她所去的一团十三连队,就是一个县下管辖的农村罢了。
连队上条件艰苦,没有舒适的楼房,只有一排连着一排的砖砌平房。
也没有空调,冬天零下二十度,屋里头就只能靠着烧煤炭炉取暖。
前世的苏圆很不能理解,2002年的中国,居然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那里的农民都是靠种植棉花为生,前世的母亲没有钱种地。换言之,前世的母亲连做农民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给棉花地的地主做帮工,靠着做农活挣钱养家。
母亲到那里后,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白皙的皮肤就变得粗糙不堪。零下几度的天气,母亲还在棉花地里帮地主做事,赶上有霜的天气,下半身都会被打湿,冻得双腿麻木。更让她心疼的是,母亲两只手会被棉花坚硬的外壳挂烂,十个指头都血肉模糊,想着便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