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鱼虾给他看看,他讶然:“你什麼时候爱吃水产了?”

我笑笑:“墨风爱吃。”

他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我适时解释:“你见过——圣诞的时候在海螺村,和我坐一起的那个,穿黑风衣,头发到肩膀上的。”

他恍然:“你们现在在一起?”

我说:“也不短了,两年多了。”

他露出十分怀念的眼神:“有那麼久了?好像——昨天我们才分开一样。”口气裏有著深切的惆怅。

我只是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率性风流,处处留情。做了他的前头人,觉得这也不是个坏处。不过,当年在一起的时候,我因为他这种性格也狠狠吃过苦。

“我记得你手艺特别好。”他低头看看我推车裏的东西:“那个小子真有福。”

我跟他道再见。

有福麼?

当时你也是有福的,我记得他每个喜好每个小习惯,知道他讨厌葱姜蒜芫荽青椒洋葱,从来不吃苦瓜,袜子总是卷成团团直接扔进洗衣机,只会往冰箱裏装啤酒。

天天都会做他喜欢吃的菜,但是他每每的总有借口不回来吃饭。

有应酬,有客户,同事聚餐……连天气太热不想回家吃这种理由都会拿出来说。

先前一直在忍耐,他夜不归宿,衣服上总有各种不同味道,酒味,宾馆裏特有的浴液的味,不属於他或我的体味……但是後来终於不再忍耐,所有的东西打一个包,搬回自己的公寓。

那时候就庆幸,幸好公寓一直没退租,不然想出来连个栖身之地也要现找,多凄凉。

人总得有自己的地方,受伤时,疲倦时,想一个人享受寂寞安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