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面对的太多次的死亡,她才越来越害怕死亡。她害怕看着更多的人离去。害怕看见一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在军事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同时也无比的憎恨战争。
战争是最没有意义的事情,可是它在人类历史上又从未消失。难道是用暴力去解决事情是人类的天性吗?
不。脆弱才是。
所有人都会那么轻而易举的死亡,同时又深深畏惧着死亡,所以战争才成了人类解决冲突最有效的方式。
如果牺牲是注定的,那么血染满刃,她要站在最前面。
格伦军说:“想投降了?”
“都这么厉害,要不要来打一架?”连胜声音沙哑道,“我活着站在这里,你们就不能过去。”
格伦军怒道:“谁特么跟你玩儿?”
他们真的很想留这位勇敢的同学一命。他们是老兵,已经看多了。尊重不分立场,不分国界。她太年轻了。
可是怜悯有一次两次,不会有第三次。对方不领情,他们也不会太泛滥。
这一次所有人都瞄准了目标,准备就地处决。
连胜偏了下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忽然像头猛兽一样朝着对面蹿了出去,冲入左侧的敌群。
这样的空间里,对方也不敢强行开枪。调整着位置,锁定目标。
几乎只是眨眼间,连胜已经靠近。就近选了一个人,反手卡住他的脖子,将人撩在地上。然后向门口翻滚,让对方挡在自己身上。
外面的人正好清楚看见她的表情。之前止血的伤口似乎又裂开了,血顺着一路流进她的脖子。满脸狰狞,狠狠咬着后牙槽。
那士兵惊骇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