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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听见喊道:“你们在门口干嘛呢,回家吃饭啦!”

回了家,林母对林菀道:“大湾村也该分口粮吧,你要不要回去瞅瞅?”

人不在家,可别让人扣了偷了的。

林菀笑道:“明天回。”

就算分口粮也不怕,大队会替她处理,而且还有金大夫呢。别看金大夫自己过日子一副邋遢不上心的样子,涉及朋友的事儿他都给弄得利利索索的。

“回去把粮食放放好,别返潮生虫。我看你缸不够,可以再买俩。”

林菀点点头。

林母又笑着商量,“你们要是没事,你和女婿就再来。要不让明良和明光留下?”

林菀笑道:“回去要忙几个手术,让他俩也回去,我大嫂想孩子。”五柳大队也有人挂号预约动手术。

“那住阵子再来也行。”

林母稀罕孩子,自己没孙子就稀罕外孙。

晚上林母收拾了一包东西,有晒的地瓜枣,还有石榴、山楂、红枣,“等大队柿子熟了还能晒柿饼子呢。”

她给陆正霆织的毛衣也好了,让他穿上。

这时候如果有毛线基本都染成红色的,因为外衣都是蓝、灰、黑、土黄、绿等暗色,没有什么鲜亮的颜色,有件红色的就特别打眼。

这颜色是相当高调的,如果让陆正霆自己选,他宁愿选择不起眼的颜色。不过这是亲丈母娘送的,送什么颜色他就喜欢什么颜色。

他里面是一件本色棉布做的衬衣,为了活动方便袖笼略肥,林菀给他做了俩袖箍勒着,即便肥大也不会邋遢,反而有一种休闲的时尚感。

衬衣外面套上大红色的毛衣,衬得他原本就十分白的皮肤越发白净,端的是唇红齿白俊秀出众。

林母夸道:“看,也就女婿这大高个能撑起来,个子不够穿着都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