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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林菀笑起来,“其实我自己不想走的。”

有前世那一生的经历,让她觉得再多钱也没有健康重要,存款和房子也没有亲情重要,如果给她一个机会,她愿意用所有钱和房子换回外婆,愿意换回自己的健康。

一个人只要有本领,有不可替代的能力,那么不管在哪里都会受欢迎,都会过得很舒服。

说实话,有了系统,对她来说在哪里都一样,现在有吃有喝有健康,有爱她的陆正霆,有可爱的小明光,还有周围这么多熟悉又亲切的人,她并不想去大都市。

说她没上进心也好,说她贪图安逸也罢,反正就是这样的。

乡下的病人们需要她,这个年代,他们不能随便去城里,也没钱没能力去城里医院看病,她留在这里可以等他们上门,可以骑马去出诊,她觉得很开心。

这就够了。

当然,如果没有系统这个逆天金手指,她自然不会这么安耽,她也会努力赚钱发家致富,为了工作和孩子学业疲于奔命,去城里过更方便的日子。

所以,没有好坏优劣,只有自己喜欢不喜欢的区别。

有了这只鸡,林菀立刻想了好多种吃鸡的方法,单纯的蘑菇粉条炖鸡、熬鸡汤这些她都吃过,要换个花样,比如说麻油鸡、三杯鸡、松柏熏鸡、辣子鸡块等,都可以啊。

她拿了纸笔给陆正霆写菜谱,一边写一边直流口水。

陆正霆看了一眼,问道:“三杯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