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天血战的程清蓝,糙糙在厕所水龙头下冲洗了一遍,拖着依旧无比疲惫的身体走回房间。
她今天跟着红勋前线作战,杀了无数的僵尸。那些怪物,有的赤身裸。体,有的还穿着破旧的人类服饰。它们没有知觉没有理智,只会简单的开枪射击和张嘴撕咬动作。程清蓝的心已经因为一天的屠杀变得麻木。但眼前却无法控制的闪过战场上,无数僵尸猛扑过来血ròu横飞的景象。
她深吸一口气,推开门。
她跟叶焱住在一个房间。然而这三十六个小时来,她只在指挥室匆匆见过他一次。之后,他于那间小屋里排兵布阵,不断下达新的指令。她则在短暂休息后,毅然投入战场。
所以,看到c黄边那个沉默的身影,看着他挺直不变的背,程清蓝眼眶居然不争气的湿了。
察觉到她的动静,他立刻转身。他的头发乱糟糟,英俊的脸上胡渣密布,铁灰色衬衣皱巴巴的,自他从南城回来一直未换过。他邋遢得像个乞丐,只有一双眼睛异常锐利逼人。
程清蓝却觉得这时的他帅呆了,扔下手中的枪,冲了过去。他张开双臂,一把将她抱起在怀里。
他的怀里是她熟悉的味道,还有浓浓烟味。这几天他睡觉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5个小时,必然抽了不少烟。
他也低头看着她,尽管脸色疲惫,他看她的眼神,却一如既往的坚定执着:“辛苦你了。”他指的是她上场杀敌。
程清蓝摇头:“一点都不辛苦。”他抱着她在c黄上坐下。
“我武器这么强,右爪和身上还有毒,一般僵尸根本近不了我的身。有一次红勋被僵尸压住,还是我救了她。”她笑得有些得意,“有只僵尸不知死活咬了我一口,立刻七孔流血翘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