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就不记周几了是吧。”酒保对于大学生活羡慕嫉妒恨,“周一,你又能看到庄一剑那小子了。”
庄一剑的名字很具有武侠气息,然而他是个摇滚歌手,好吧,是未来可能成为一名摇滚歌手,现在他只是飓风乐队的队长兼主唱,演出的地点是酒吧,和所有还没有混出头的乐队一样为了温饱而苦苦挣扎。
要海百合说,唱功好坏她听不出来,但没关系,反正她也不是来听歌的,特地掐着时间过来看飓风演出,当然是因为……庄一剑的颜值高啊。
虽然性格冷淡了一点,但颜值即正义,她又不要找灵魂伴侣,谁耐烦去挖掘内在美。
如果是梁霄……算了别想了,曾经沧海难为水,再想下去清粥小菜要吃不下了。
八点整,演出开始,酒吧里百分之八九十的位置都坐满了,其中至少有一半都是年轻小姑娘,还有人像明星开演唱会似的举着他们名字的荧光板。
“一如既往地受欢迎呢。”酒保笑眯眯地说,“庄一剑的人气真不错,说不定哪天就被娱乐公司的人看中签走了。”
舞台上,俊秀的少年舒展歌喉,尽情歌唱,台下时不时响起欢呼声,有女孩子把花瓶里的玫瑰拔出来丢向舞台。
海百合吃着薯条,觉得自己不是很能欣赏摇滚音乐的精髓,她咬着手指:“我怎么突然就觉得庄一剑没那么帅了,还有,好吵哦。”
酒保噎了一下,想了想,找到了答案:“你是不是有新目标了啊,不喜欢一个人了,滤镜就会消失。”
海百合面露惋惜之色,酒保嘿嘿笑了笑,俯下身来说:“看在我们认识那么多年的份上,我告诉你个秘密。”
海百合配合得压低声音:“什么秘密?”
“老板,”酒保神秘兮兮地说,“是个超级大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