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她高兴太久,几个男人牵了几条大狗过来,沈卿看见那几只狗耳朵尖尖,黑色短毛,像狼一样,这是有名的杜宾犬,搜人那是一把好手,专门用作警犬的品种。那几个人拉着狗走下地牢。
这个地方,沈卿是呆不下去了,她在草丛中迅速地向远处跑去,跑了没多一会儿,就有狗叫着追过来,这狗果真比人还厉害,沈卿回身开了一枪,那只狗呜咽着倒在地上,可这已经暴露她的方位,立即有人追了上来,她只得漫无目的的跑。
眼看人越来越多,她的身边就像枪林弹雨似的,她不再开枪,自己手里的子弹怎么也打不完这些人,还浪费时间,她躲来躲去,找着出路。
没跑多长时间,她就听见别处有枪响,那肯定是宗政苍的人,不然枪声应当都集中在她身边才对,她开始顺着枪声的方位跑。
她跑得很辛苦,因为还要应付身后那些人,既然看到了希望,她也就不那么太吝啬子弹,来人逼得紧了些就给两枪。
远处的人听到她这边的枪响,也来迎合她,还不断地开着枪。
这样很快,沈卿便迎上了那群人,为首的那个是——宗政苍。
他穿着白衬衣,黑色西裤,一眼就看到了在夜幕来奔跑的她。
沈卿现在的模样极其狼狈,吊带裙因为被里他扯掉一根带子,裙子斜斜的,露出胸衣来,刚刚她在草丛里,长裙早被挂破,此时已短到了大腿处,腿上被草划得全是细小的口子。更加糟糕的是她嫌高跟鞋跑得不方便,那鞋子早就被她甩掉了,此时她正赤着脚,不知那双白嫩纤细的脚变成了什么样子,她早已经麻木了。
她的头发松散地披在肩上,被风吹得向后扬起,她双眸如矩,紧紧的盯着他,向他跑来。
宗政苍心里满是酸痛,他下令掩护他,他一边向她跑去,一边解开自己的扣子,十米、八米、七米……他终于将自己的衬衣披在她肩上,将她一把抱越来,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