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收拾一下”剑士转身往门外走去“我去采购物资,三个小时后来酒馆门口接你”

妓女无聊地扳起手指,数起酒馆门口那一双双走过的鞋,吟游诗人破洞的布鞋,孩子的光脚丫,巡守队士兵的军靴。

她用那枚钻石币安顿了自己生病的弟弟,向酒馆老板缴纳了足够的房租,得到他的承诺后,她才草草收拾了自己的全副行当——两套只有在节日才穿出来接客的衣服,每套六枚银币,一盒仿香格里拉馨香美人脂粉工坊的冒牌货,以及几颗用来应付难缠主顾的合欢花丸。

对士兵调戏她的话语充耳不闻,她默默地计算着时间,直到看见那双剑士的铁底长靴在面前出现时,才兴奋地,或许说是假装兴奋地抬起了头。

蔓狄奈儿虽然已年近三十,却保养得很好,这也是为什么她总能接到客人,而客人又都对她很满意的原因之一。滚圆的乳房与稍嫌略粗的腰肢,恰到好处地托起她丰满身材,金灰色头发烫得根根卷曲,双眼抹上深蓝色眼影,就像一只娇媚的小母狗,还是卷毛狗。让她的客人们总抱着她大喊“我的小心肝,小洋娃娃”

无奈,她还有生病的弟弟要养,只得卖力地透支着自己的生命与风华。

然而那剑士却是对自己这个可爱的洋娃娃的风情视而不见,只是淡淡招呼了一声。她只得努力地扭动着自己的丰臀,一步三摇地跟着他上了他的蒸汽车。

或许他在别人面前不好意思调情,她暗自安慰自己。

当她上了车,才意识到,剑士雇她来,完全不是看上了她的身体,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仅此而已。

靠窗的沙发上,静静躺着一名睡熟了的天使。

看到她的那一刻,蔓狄奈儿便有跪下的冲动。无论是圣洁的容颜还是一头瀑布般的金发,又抑或是她一身洁白色镶嵌金色流苏边的连衣裙,都让她自觉形秽,只想跪拜下去,顺带着找一条地缝,消失在这高贵无比的生物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