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青不用张婆子做饭,她虽然勤快,可做的饭却不好吃,反正自己还能动,做点儿饭也不算什么大事,吃饭的就自己跟陆超,不用做太多。
不过,有的时候,自己要是炖了肉也会给旁边的匠人们送去一些解馋,碧青盼着战事赶紧结束,最好等自己的月子做完了,大郎能跟自己一起回家。
碧青很清楚,以蛮牛的脾气,只要自己月子一做完,肯定毫不犹豫的送自己回去,碧青琢摸着,自己是不是可以诱惑他,让他到时候舍不得送自己走。
碧青摸着水冷了,叫张婆婆提桶热水进来,难得洗一回澡得好好的泡泡,想着,闭上眼缩进水里,听见张婆婆进来的声儿,碧青都没睁眼,就说了一句:“放在哪儿吧,一会儿我自己兑就好。”
说完不见张婆子吭声,睁开眼,碧青一惊,下意识遮住自己的身体:“你是谁……”谁字都没说出来,就觉眼前一黑。
碧青觉得自己今年真该去普惠寺多拜拜佛了,简直倒霉透了,好端端的在家洗澡,都能招来横祸,被掳来胡地,也不知大郎发现自己不见了,会不会急死了?
而且,自己被掳掠来的理由极其可笑,是因为自己的厨艺,掳自己来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子,瞧着跟崔九差不多大小的样子,会说汉话,性子却有些鲁莽。
也是,不鲁莽,怎会因为这么个可笑的理由,就跑进雁门城掳人,据他说,之所以知道自己会做饭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给了门口要饭的一个肉夹馍,那个要饭的正是他的手下,所以,自己就被这鲁莽的主仆俩给掳来了。
碧青心里万分庆幸,他们没发现旁边的作坊,不然,恐怕掳的就不是自己了,这时候进雁门城,肯定是打探消息去了。
自己这个毛病以后真的改,不能看见要饭的就给吃的,这次的无妄之灾,就是自己多管闲事的引来的,烂好人当不得啊。
这里大概是胡人营地,连绵的营帐同样看不到边际,但绝不会跟大齐的军营混淆,风格不同,这里有鲜明的胡人风格。
“姐姐,这个肉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