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抹好乳液,做了次面膜,换上她最喜欢的职业装,乐滋滋的巡城去也。
这次回乡,还拖了条尾巴回来。
那个路易三世,竟然厚着脸皮跟着她走,怎么赶也赶不走他。
路易三世跟着莫兰来到新尚海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这里的马车,竟然和他们国度的马车,有几分相似?而且总感觉,这里的马车,是在他们马车原有基础上,做了改进似地。
还有,上次他路过学堂的时候,进了学堂看了一眼,听见里面有人在教书,教书的内容,竟然都是英文。
奇了怪了,为什么这么多孩子都学他们国家的语种?难道,他们早就预谋着,从小培养进军他们国家的娃娃军团?
关于这个问题,路易三世纠结了大半天,始终纠结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实在忍不住,巴巴的跟在莫兰屁股后问理由。
“莫兰小姐,您就直接跟我说了吧,你为什么非要教他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你是不是早就打算入侵我们国家?”
莫兰白了他一眼,“我是和平人士!战争什么的,能免则免,入侵你们?老娘还没这么多闲工夫!”
“那你教这些孩子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干嘛?”
莫兰走去保险箱,打开保险箱,端出一台机器,放在书桌上,说,“挪!你看这个!”
“这是什么?”路易三世惊呆了。
莫兰解释一句,“这个叫打字机!最最古老的那种打字机!用二十四个英文字母打出来语句,十分容易便捷。想用汉子组成打字机,那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电脑的原型,就是在这打字机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我让孩子们学你们的语种,就是希望他们以后能用上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