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成天这样跟着难道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了?!”

他依然没有理会,那双凝固在我身后的目光,变得更为专注了。

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此吸引着他的目光。

身后人来人往,最醒目的,是一辆停在路边的机车。通体艳红,张扬得如同一团火焰。

“原来是这样……”就在我有些气馁地想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

我的心一动,以为他会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些什么,却不料他直起身,径自走到那辆机车前,对它看了看,然后点点头:“你们这里的车果然不是用马来拖动的,”他指指机车,看着我:“很显然,这么小的壳子里根本装不下马,是不是,优。”说完他笑了,有些得意的样子,一口雪白的齿,阳光下折射着珍珠般的光泽。

而我当时想的是,该用手里的包砸他的脸,还是他的脑壳。

不是没有想过办法去摆脱他这种跟随,可是没有一次成功过。不管我是在人潮如海的商场突然发足狂奔,还是在街道纵横如蛛网的巷口玩失踪,每每当我气喘如牛地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一抬头,总能看见他不紧不慢地在十米开外若无其事地朝我走来。

我明白我斗不过这个怪物,所以我只能选择妥协。因此现在,每一个漫漫长日里,只要经过我们这一带的麦当劳,你就会看见靠东角落那面干净明亮的玻璃墙内,总是坐着个低头看书的长发男子。

永远那么安静,永远那么优雅,即使手里头捧的是几块钱一杯的廉价咖啡,即使眼里头看的是破烂得连封面都没了的《三国演义》。当阳光穿过树叶跳跃在他脸上的时候,你甚至可以从他深得抓不到一点情感的眼里,辨别出一丝似有若无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