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页

跳着跳着,手背的血管也跟着跳,接着半边手臂的血脉似乎都跟着那疼痛一起跳。

简直跟跳舞似的,越跳越疯狂。

盛宁看看手,认命。算了,今晚不做饭了。

这时代虽然没有肯德基、必胜客那等送餐上门的快餐,但幸好离庄子不远有家酒楼,饭菜一般,但是叫菜来还不成问题。

给盛世尘煮了一点汤,配着刚烤出炉的面饼,在碟子里摆出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造型来。

做厨子也不是混日子的,对美学还得有研究,不然刻的萝卜花不会好看。最起码得对盛世尘的审美品味有研究,不然刻得再好的牡丹萝卜花,也讨不了他欢心。

盛世尘不喜欢一切红花嫩蕊,他只喜欢那些长绿的、葱郁的叶子。比如竹,比如松柏,比如蔓蔓青那些。

好了,不乱想了,再想汤上面的一层就会凝起来,那么口感观感都要打折。

唤小胡子过来,让他去给盛世尘送饭。

幸好天气没变冷,大家都吃的又少又清淡,不然就这么凑和一餐,还真说不过去。

至于其它人吃什么,酒楼的水牌已经拿来了,大家不爱吃大厨房做的,可以点菜。转着点,爱吃什么点什么吧,他是不管了。

手上抹了药,可是抹了之后丝毫没止疼,还觉得辣辣的。

盛世尘屋里有很好的药,但是他不想去拿。盛心配的药也不错,只是这个不错,比那个极好,差了三、四截的距离呢。

他拿纱布把手缠了一圈儿,又觉得焐闷,两把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