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局是死,我宁愿杀死我的那个人……是迦斯。”紧紧抱着他,我缓缓开口,“如果是迦斯的话,我可以去死的。”
“怎么办呢?你这么不喜欢自己,作为一个血族,那漫长又永无止尽的生命,你该有多痛苦啊……你会把以前的同类看成是食物,你会眼睁睁看着身边的朋友、亲人一个个变老,一个个死去……最后只剩下你,只剩下你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人世里挣扎……该有多痛苦呢……”恍惚间,离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他说,“不如……让我来终结你的生命吧……这样,你就解脱了。”。
那一回,我断然拒绝,我不想死。
因为我有迦斯,我一直在等他回来,因为有那个信念,我才一直努力活到现在!我不想就那样放弃,我想找出那个咬了我的吸血鬼,我想找出重新变回人类的办法,我想……再见到记忆里那个温和如天使一般的男子……
因为他,是我所有的信仰……
那便是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如今……这些理由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十年前,没有任何记忆的我莫明其妙的出现在垃圾堆里,我的出现,却带给别人死亡……东门王大妈的婆婆临死前说“妖魔临世”……
原来,我不是变成了妖魔,我本来就是妖魔,饮血的妖魔。
朋友和亲人是多么奢侈的东西,人类果然有着最敏锐的直觉,对于这个失去了记忆,披上了羊皮的狼还是能够一眼便认出来。
我真的不冤枉,一点都不冤枉。
缓缓放开迦斯,我仰头,看着他的深邃的灰色眼睛。
“我听说,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一起坐摩天轮,他们就会分离,可是如果在摩天轮转到最高的时候和自己喜欢的人亲吻,那就会一起一直走下去……”弯唇,我微笑,“……原来,那是骗人的。”
小说故事里,男女主角总是历尽千辛万苦方能修成正果,更别提万一碰上一个后妈级别的作者,千辛万苦之后说不定还是生离死别,从此天上人间,永不相见……要不就一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作罢,从此两两相忘。
我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