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景凡瞅了一眼,“是不是鞋子太大了。”
林砚抬眸看了他一眼,轻轻应了一声“嗯”。她脚小,34码,总买不到合适的鞋子。
路景凡也头疼,“你这脚啊,别穿高跟鞋了。”
“不行。没发现我穿高跟鞋气质好了很多吗?顶尖的设计师需要这样的气质。”她振振有词。“杜师姐每次出席活动,至少是8厘米的高跟鞋。媒体都称呼她,美女设计师。”
路景凡敛了敛神色,抓起她的脚,搁在他的膝盖上,“是不是磨破皮了?”
吊灯散发着微暖光泽,两人的声影交叠在墙角,周身都暖洋洋的,时光像是被定格了。他慢慢的脱了她的袜子,目光停留在她的脚上,大脑突然的想到了一个——肤若凝脂。
☆、第四十八章
路景凡脱了她的袜子,果然,她的脚趾头被磨破了一块皮。因为这一年来,她坚持穿高跟鞋的缘故,脚趾头上有两处被磨得亮亮的。
这两年,林砚不知不觉间变了,稚气渐渐褪去。眉眼长开了,水剪双眸,看着你时候水灵灵的。
当然,受到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她也不再穿帆布鞋了,踩着高跟鞋咚咚得,一开始走路不稳,现在都可以穿高跟鞋跑了。
路景凡拿过抽屉里的药膏,给她磨破皮的地方上了药膏。女人对自己狠起来也是毫不心软的。路景凡眼底有几分好奇,伸出手比较着,她的脚和他的掌心,这么一比,她的脚真的太小了。“光长个子不长脚了。”
林砚缩回脚,脚趾头四下动了动。“这是遗传,我妈妈——”她顿了顿,“陈家妈妈的脚就很小。”倚在沙发上,“所以我小时候跑步跑不快,每每只能达到及格线。”
路景凡轻笑,“自己不爱运动,好意思说脚小。”这几年,就没有看她去锻炼过。上次约好了去爬山,结果爬到一半,因为没力气,路景凡只好陪着她坐缆车上去,下山自然也是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