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男和挟持夏澜的那个男子迅速交换了个眼神,嘴角勾出了一抹常人不易察觉的笑容。
这时,两人都颇有些志得意满,注意力早就不在那个已经陷入昏迷的小羊羔身上了,那揽着软瘫着的夏澜的男子心内暗自欣喜着,突地只觉得搭在“猎物”肩侧的手的手腕突地一痛,五指不自觉一松,手中的短刀就被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了过去。
他吃痛,不由倒退一步,发出一声尖叫。
低头一看,手腕处多了两条泛着点点血的牙印。
失神间,只见那刚才还昏迷不醒的“猎物”在一咬功成后,已夺着短刀从他怀里跳出来逃了出去,她的身影逃窜得极快,像是专门经过短跑训练的运动员一般,爆发力强得惊人。
大胡子男子率先反应过来,他暴怒地呸了一口,大力推搡了下被咬的那人:“还不快追!”
可哪里还追得到呢?
夏澜一钻到空子脱离了桎梏,就朝街道中间人群密集的地方扎了进去,这会儿,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像是一颗掉到沙滩上的沙粒,再难寻得踪迹。
她将平时每日长跑的力量压缩起来,喘着粗气不敢有半点停歇。那两人是同伙这是毋庸置疑的,刚刚若是就这样被他俩用父亲救女儿的借口带去了别的地方,恐怕这一遭重生的日子也就得到头了。
她没胆子去后怕,也没能力去后怕,刚刚被迫吸进了那么多不知名药物,大脑还晕乎着呢。
果然人倒霉上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糟心事都会自发找上门来,就像是被迫在头顶上安了个“九九八十一难”吸引器一样。
上辈子就一直听说世道险恶,二十多岁的成年女性在地铁等个车的空都能被不法分子拐着卖了,甚至人还会失踪在自家门口,她虽说看了这些报道会心惊胆寒,却从未亲身经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