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我去了宝妈家,见到了躲在房间里的乐乐,宝妈今天就要离开,乐乐便交给了我。
我想来想去,决定将乐乐接回自己的公寓,住在宝妈家就是我照顾乐乐,但住在公寓,就是小零照顾我们,何乐而不为?
宝妈将乐乐匆匆交给我。就走人了。我看着面前这个已经长大了的少年,三年前见他的时候,鬼的像个人精,可是今天,他却跟那些明星一样,戴着可以压得很低的太阳帽。他有了所有宅男的特质外加见光死。
他最近在暑假,所以我还不用操心他上学地事。
“乐乐,还认识我吗?”
小男孩点点头,利落地背上了背包,里面是他的衣服。
“你……”
“舒姐姐,你那里有饭吃吗?”
我愣了愣,原来他会说话,大大地帽檐遮住他的脸,让我看不清他的神情。
“当然有。一日三餐。”
“那没事了,我们走吧。”乐乐竟是走在了前头。
这时已是傍晚,香港的生活节奏非常快。但是依旧有大部分时间是浪费在路程上。随便找了个饭馆,解决晚饭。
结账的时候,我了,钱丢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
乐乐连脸都没抬就帮我付了钱,我更。
好在当乐乐进入公寓时所表现出来的惊讶和欢喜,让我稍稍欣慰,他将包往沙发上一扔,就开始问自己房间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