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距离他跟随顾明珠跳级读完初中已经三年多了,距离下一次高考还有四个月。
“明珠……我觉得当混混好无聊,我想去上大学,就今年。”少年程光咬着甘蔗说,月亮很圆很亮,他在和顾明珠比赛,谁能把甘蔗渣吐的更远。
顾博云曾经很惋惜的说过,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
而阮姨曾经很高兴的赞过,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认为,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谁那样活。
可是他在那个深秋的黄昏,后悔了。
那天,秋游归来的顾明珠一头扎进房间里,鸵鸟一样的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半晌不吭声,优美的腰线随着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里看书,吓了一跳,问了她半晌,她声音极甜极颤的闷闷响起:“六六——他亲我……舌头、伸进来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里第一次有这样的时刻:上帝啊,恳求你!哪怕收走我的灵魂,只要让我做一天的容磊就好。
让我做一天的你,看一次她只对你才有的表情。
床上趴着的女孩子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害羞的笑,桌边椅子上的少年持着的书久久停留在那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