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毫不留恋地关掉摄像头,算了算今天的收入,想象着离自己去欧洲看各大时装秀还有多遥远,忍不住坐在地毯上发起了呆。
刚刚二十岁的他,并没有左煜那些人想象中放荡,甚至从来都没谈过恋爱,若不是最近因为珂月的原因而认识下作的袁海,原本连那番波折都不该有,除了成为一流的服装设计师,别的东西都不存在什么吸引力,尽管这梦想在其他人看来很浮夸,他的模样也显得猎奇又古怪,但温浅予半点都不在乎,始终活在内心的世界里,对一切都置若罔闻。
“你不是要我赔你衬衫吗,在哪儿买的?”
微信上有这么一条两个小时前的留言。
温浅予支着下巴瞧了瞧,终于回复:“同学在日本帮我买的,北京没有。”
结果左煜回复得倒是很快:“哦,东京吗,哪个商场?”
“不知道,衣服不是在你家吗?”温浅予慢腾腾地打字。
“我扔了。”左煜这样讲。
“那算了,当我倒霉。”温浅予的手移到他的头像上,终于还是没有拖入黑名单。
从前在外面认识的人,都会习惯性清理掉。
可想到左煜毕竟是世界上第一个吻了自己的傻瓜,好像有点搞笑的纪念意义,才令他稍微手下留情。
——
缘分这种东西很调皮,它最喜欢的,就是打断我们正常的生活轨道,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
之后决定把温浅予这个实在不像男人的男人翻篇时,左煜却又在外面碰到了他。
那天正赶上亲姑姑过生日,他自然要买个好东西孝敬。
谁知道在商场里茫然地逛来逛去之时,却迎面撞上几天不见的温浅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