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北,云集了国内最优秀的大学。我在那里,渡过了我残缺的大学时光。虽然明知到死,我都无法拿到大学毕业证。可是每当我想起母校里,一排排银杏树下的金黄斑驳,我还是会心生怀恋。
千万不要误会,我易少寒可不是坏学生,我甚至很少逃课,也从未挂科。
那时候的我才二十来岁。活泼莽撞,青春张扬。顶着名牌大学的光环,品学兼优、家底丰厚。当然,长相也不赖。
我大半生的零落,只是因为敌不过命运。
我的故事里,少不了我的密友——许清莹。她是一个那样美丽、勇敢而心软的女孩。我庆幸,她最终还是拥有正常人的幸福生活,并且在我长达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中,一直给予我支持。
故事发生的时候,我刚念大三。在我的印象中,大一大二的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旁的女生已沉浸爱河,我俩却依然单身得快乐。
许清莹是压根没遇到让她心动的人,而我虽心动过,那人却潇洒离去。
上课、上自习、做实验……时常也跟许清莹去喝喝咖啡。生活随意而惬意。
我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样下去。平淡如水、波澜不惊。再有一两年,也许半年时间,何谦阳在我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痕迹都会消失掉。我会顺利保送研究生,毕业后留在研究所,拿着微薄薪水,认识个老实忠厚的师兄,然后结婚生子,就这样过一辈子。
直到那一天,我清晰的记得,是2006年8月7日。一群美丽而优秀的陌生人,突兀、霸道的闯入我的生活,我的一生就改变了。
在那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是个命运“特殊”的人。
我以为除了自幼被亲生父亲抛弃、高中丧母、大一时被何谦阳甩掉这三件惨事外,我跟普通人并无不同。我甚至一直是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所以那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一生都会陷入无法解脱的陷阱。
又或者,那个陷阱,其实是我亲手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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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和许清莹坐在鹿港小镇里。天空微蓝、薄云似雾。餐厅窗外是炽热而嘈杂的北京夏天,窗内是清凉懒散的饮食男女。
我还记得当时我点了两份香浓醇滑花生冰激淋,在等待冰激淋的时候,我们在聊什么呢?对了,我们在聊我的父亲。他希望我去美国,跟他的家庭一起生活——但是我拒绝了。
虽然我已经不像前几年将他视为仇人,也渐渐懂得感情事情不可勉强,但是妈妈因他的背叛郁郁而终毕竟是事实。况且我也无法与他在美国金发碧眼的妻子和那对可爱的混血儿女朝夕相对。
“得了吧!你一个人在国内多么逍遥快活?我才不信你舍得!”许清莹皱起她那秀气的眉,一脸鄙夷。血缘的牵袢和爱恨,被许清莹大大咧咧的带过。
“嗯……此言深得我心!我就高抬贵手,不去摧残那对混血宝贝了!”
我和清莹时而聊天,时而各自沉思。有人说过,最好的朋友相处时,即使不说一句话,也仿佛经过了一场极其精彩的谈话。此话真的不假。我俩人前一向嘻嘻哈哈,没个正形。两人独处时却经常沉默。这也许是我俩凑到一起的原因——人来疯。
盛夏的阳光穿透树叶和玻璃洒在淡青色木桌上,空调送来的阵阵凉风伴着轻柔的音乐萦绕在身边。一切是如此的美好恬静。
直到送冰激凌的服务员,打破了宁静。
“嗨,美女,这是你们的冰激凌!”一个轻快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许清莹一向迷糊混沌的脸上,难得的露出惊讶与羞涩神色,我好奇的转头看过去。
首先看到是拿着托盘的手。托盘是纯黑的,小麦色的五指紧扣托盘,稳稳的放到了桌上。放下冰激淋后,他负手挺拔站立,朝我们露出微笑。
那一刻我着实被震撼了一下。我们常用“阳光”二字来形容健康俊朗、充满活力的男生。那眼前这个男孩比十个太阳还要耀眼。
不是他修长的身材、不是他漂亮的面颊。让人移不开眼,却又不敢直视的,是他那异常明亮的双眼,如此灵动、如此热情。就是那眼睛,使得他即使静立不动,也像一个发光体突兀的矗立在原本寂静懒散的餐厅中。
“呃……谢谢!”在他的强大光芒下,我有些脸红。偷偷看许清莹一眼,她更不争气,虽然垂着头,可是手里的小勺还在咖啡杯里无意义的搅动——明明咖啡已经喝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