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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秋天,微凉浸骨,更深露重。学校的西侧,有巨大的体育场。

大家都喜欢在树林边、湖边晨读。我却喜欢坐在体育场旁边。放眼望去一排排石头垒成的阶梯,分外空旷,面对着巨大的cao场,我的心就安定下来。

许清莹却领会不到我的高尚情cao,直接说我在这里读书是为了看帅哥。

好吧,体育场旁边确实还有好几个篮球场。雾很重,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传来拍打篮球的声音。

是他,那个每天早上都会在这里练球的男人。那个温煦如阳的男人——何谦阳。每天早上来晨读都会看到他。

每天,我都会绕远路,在篮球场边走一圈,再回宿舍。其实何谦阳是很出名的。高大挺拔,长得好看极了,又是电子系大四的第一名,据说现在就有几个大外企想签他。不过他似乎眼光甚高,一直没有女朋友。

有一次清晨,我一如既往地慢吞吞的走过cao场。一个篮球弹跳着在我脚边停下。

我心想可真准啊,正好停在我脚边。我捡起球。一个修长的身影破雾而来,直到他站定在我面前。

我将球扔给他,他稳稳接住。

“不错,姿势挺标准的。”他低沉的嗓音响起。

我的心跳得飞快,他居然主动跟我说话了,幸福死我了。我说:“以前高中打过一段时间。”近距离看,他可真是要命的好看。他的眼里似乎有笑意,站在我面前,居然不说话,也不离开。就这么看着我,虽然以我的原则当然毫不畏惧的瞪大眼睛回望过去,可是此情此境实在让我焦灼。

“你好像每天早上都很早啊!”我没话找话说,说了又想咬掉自己舌头——这不是明摆着我经常注意他吗?

“嗯,”他将球往身后扔去,意味深长的说,“跟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