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也不怕其他投资方撤资。
这是张十三的底气。
只是李华并不理解?
为何呢?
这样处理是否过激了?
仅仅是为了维护一个从过来带来的人?
这事儿完全可以调解吧?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切等影片结束再说。
“张导演,你说什么?让我走?你竟然为了他让我走?我是男主角,其他投资方绝对不会允许你做出这样一个愚蠢的决定。”李察斯通一听,顿时难以置信的说道。
这显然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我是这部影片最大的投资方。”张榆澹澹的说道,“其他投资方若是为此要撤资,那又如何?何况,他们也不会因这事儿撤资。”
他不怕其他投资方撤资。
你撤资,那是你的损失。
撤资之后,我张十三自己补上就是。
多赚一点,他不香么?
而且因此造成的损失,也不会落到他个人头上。
落到他头上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