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家里的老人一直养狗,小鹿犬,又凶又漂亮,欺生亲熟,看到陆臻就粘在他身上拽不开。陆臻从小受此影响对狗都是一脉宠爱的心理,挠挠脖子,摸摸小脸,舔舔小手,再玩个亲亲……发财兴奋得不得了,抱着陆臻的大腿蹭来蹭去的,亦步亦随……
“招人就算了,连狗都招!”夏明朗鄙视之。
“干嘛?那是老子有魅力,你妒嫉啊?”陆臻下巴一挑,骄傲!
陆臻骄傲到一半,忽然发现发财咋咋呼呼的好像是有点儿不大对,再低头一看,囧了,扯了扯夏明朗的袖子说:“你儿子……呃?!”
夏明朗转头细看,没忍住,狂笑。笑声中前前后后的队员们都转过来看,一个个笑得直不起腰,拍肩膀:陆臻,行,你行!有魅力!
陆臻囧得整个人僵掉,再怎么觉得这事其实挺正常,公狗发情本来就抱着啥都乱蹭,可还是忍不住,一张小脸慢慢地飚上血,tnnd,这,这叫什么事儿啊?
夏明朗冲他挤眉弄眼,用口形说:有魅力!
陆臻热血冲头,拆楼的心都有了,抬腿把发财踹开,扯着夏明朗义正词严:“队长,你这狗,年纪也不小了,你得给他做绝育手术啊,要不然这么乱发情……”
唔?这个……
夏明朗挑眉毛,一字一字地蹦出来一句话,杀气腾腾的:“你想阉了他?”
陆臻一愣,感觉到方圆百米内敌视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