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远远的望着商队消失的方向默想着马大胡子不下手的原因。他下了马仔细在戈壁滩上辨认着马蹄踩下的痕迹,顺着那行悍匪消失的方向追去。

这片戈壁一眼望不到头。戈壁滩中心有片浩潮的沙漠。有千万年被风沙侵蚀的石林。间或有着零星的小块绿洲。

石城驻军出动数次,都没有找到马大胡子的巢穴。每次进得石林与沙漠死伤惨重。陈煜以商队为诱铒想引马大胡子出来。现在他断定,马大胡子对茶叶没兴趣,他应该等着商队从江南赚了金银,采买了物品后才会下手。

商队一去一回至少三到四个月,他等不及这么长的时间。陈煜在离石林和沙漠最近的绿洲休息了一晚,由马吃好喝好,灌足了两皮囊的水后,朝石林奔去。

此2寸‘不弃和朱寿已经进了戈壁。

龙门客栈准确地说,不弃和朱寿是到过了戈壁边缘的一个小镇。

远处青山如屏,一条大河自山中奔出绕小镇东去。小镇就座落在河滩地上。

炊烟袅袅,纵是初冬时节,青山仍绿,只是路旁衰草连片。

镇不大,只有一条街,十来户人家,都是低矮的石头房子。小镇尽头靠山的方向伫立着一幢二层的楼房,如鹤立鸡群。一道被年月染成了土黄色的旗帜半死不活的挂着檐下。上面龙飞风舞写着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不弃张大了嘴望着龙门客栈,欢呼一声:“寿寿!如果客栈的老板叫金镶玉,我一定把她聘来给你当老婆!”

朱寿也张大了嘴,怪异的看着不弃,隔了很久才颤声道:“孙小姐,她,她她就叫金镶玉!”

他的声音很小,像琴弦的最后的一拨,颤音袅袅能绕梁回味。不弃吓得哆嗦了下,不敢置信的问道:“她,她,她也卖十香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