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第一次如此安静地坐在一起吃顿早饭,我低头看着盘子里煎得恰到好处、金光闪闪的鸡蛋时,顿时觉得陆瑾言有一双神奇的艺术家之手,就好像鸡蛋从他手里经过,也能变成一件艺术品,令人胃口大增。
吐司是他昨晚同那袋退烧药一起买回来的,很普通,杯子里的牛奶也是他今天早上现煮的,可因为这份早餐的aker在我眼里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意义,于是连带着吐司与牛奶也变得高大上起来。
我像个虔诚祈祷的教徒一样,掏出手机对着我的盘子庄严肃穆地拍了张照。
陆瑾言问我:“拍照做什么?”
我答:“发微博。”
“……吐司加鸡蛋有什么发微博的必要?还是你怕我在里面下了毒,所以留个物证?”
我咔嚓一声把这一幕留在了手机里,然后趁他不备又飞快地对准他拍了一张。真好,做完早餐的他连围裙都没来得及换下,这样的形象很家居,很温柔。
收起手机,我得意洋洋地说:“这是我的陆叔叔第一次亲手给我做早餐,意义非凡,当然要记录下来。”
我双手握住那块夹着鸡蛋的吐司,大大方方地咬了一口。
鸡蛋被煎得半熟透,金黄色的蛋黄顿时在口中弥漫开来,香气四溢。
我 像是舌尖里的品尝家一样,夸张地长舒一口气,一边嚼着嘴里的东西,一边声情并茂地夸赞:“啊,陆大厨好手艺!这份吐司加鸡蛋采用昨晚刚买的新鲜食材,以上 等非转基因玉米油为原料,加之大厨的爱心与真意,令人闻之不禁落泪、食之终生难忘。光是咬上一口,都能感受到你对祝嘉小姐的满满爱意!”
陆瑾言低低地笑出了声,目光宁静地望着我,“既然如此,那你愿意吃上一辈子吗?”
我一顿,有些摸不透这话究竟是字面上的意思,还是别有深意。
他究竟是在单纯地感谢我夸赞他的手艺,还是以吐司加鸡蛋来表达别的什么?
我呆呆地又咬了一口吐司,面上红红的,不知该回答一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