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来呀!抓我呀!”卷毛男青年倒退着跑,还晃动着围裙仿佛是个斗牛士。
周围的街坊邻居见了有人却是都敢怒不敢言,显然他们都是认识这个卷毛男青年的,而且还都很惧怕这个卷毛男青年。
“站住!还我钱!”潘老实跑着跑着忽然一脚踩进了龟裂柏油路的裂缝里,顿时摔倒在地。
他的一只脚竟然是齐着膝盖的卡在了裂缝里,仔细看去,原来那是条人造的假腿,而且是很原始的那种假腿,假腿的接口处沾着鲜血,还有干涸得发黑的血迹。
“站住……”只有一条腿的潘老实在地上趴着仍然在拼命向着卷毛男青年爬去,他的断腿处血肉模糊,在地面上留下一滴滴的血迹。
“哈哈!我特么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喜欢喊站住!难道你们以为你们喊站住,大爷我就会站住了吗?”卷毛男青年嚣张的大笑着,戏谑的俯视着潘老实,倒退着走去。
忽然一只冰冷有力的大手掐住了他的后脖颈,卷毛男青年吃了一惊,然后毫不犹豫的就拔出刀子来往身后捅去!
这里是贫民窟,比如在a区里根本都见不到的打架斗殴在这里简直是司空见惯,而紧邻c区的便利条件也让这里成为了黑帮发展的温暖土壤,流氓混混比好人都多。
卷毛男青年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平时打架下手也特狠,而且已经跟c区的一个黑帮勾搭上了,算是编外人员,随时可以过去c区转正的。所以街坊邻居都很怕他,而他也就愈加嚣张。
他也想好了,捅死刚好就去c区,反正老子是个黑户,光脚不怕穿鞋的!
哪知道他这刀子捅出去之后明明是捅到了,而且也捅进去了,可是身后的人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什么情况?卷毛男青年有点儿懵逼,然后他就感觉到手腕被一只冰冷有力的大手握住了。
这只手真特么的凉啊,还贼拉有劲儿,就跟个老虎钳子似的……卷毛男青年下意识的挣了下却没能挣脱开,还想再挣的时候,那只大手却是用力一握,“喀嚓”一声,这只手腕不但骨头断了,竟是被硬生生的捏成了一团肉酱!
“啊——”卷毛男青年疼得尖叫起来,条件反射的尥蹶子去踢身后那人,哪知道他的脚腕竟然也落到了那只大手里。
“放开我!”卷毛男青年色厉内荏的吼道:“我认识c区斧头帮大哥!我找人砍死你!”
“喀嚓!”
回答他的是清脆的一声,骨骼碎裂,卷毛男青年的脚腕同样被捏成了一团肉酱!
“大哥!大哥我错了!饶了我吧……”卷毛男青年硬不下去了,他哭喊着求饶,因为身后的人实在是太可怕了,在沉默中一根接着一根的废掉他的胳膊腿儿,这种伤害,心理上的远远大过于肉体上的。
但是身后的人什么都没说,那只大手又抓向了他的另一只手腕,卷毛男青年下意识的拼命甩动躲避。
尼玛……潘小闲也是醉了,他现在虽然拥有了惊人的力量,却失去了灵活,竟然一时抓不住卷毛男青年的手。
不过这不重要,潘小闲的手搭在了卷毛男青年的肩头上,“喀嚓”,直接从肩头捏碎也是可以的。
“啊——杀人啦!救命啊……”卷毛男青年痛得眼泪哗哗的,撕心裂肺的喊着。
但是和刚才的情况一样,没人敢站出来阻止。不同的是,之前是没人敢阻止,现在却是没人想阻止。
潘小闲感觉要弯下腰来捏碎卷毛男青年的另一只脚太艰难了,所以他拔出插在自己肚子上的刀子狠狠刺入卷毛男青年的大腿根,这样一来也算是废掉了卷毛男青年的四肢,然后潘小闲夺过老爸的围裙,把卷毛男青年像个破布娃娃一样丢在了地上。
杀人固然容易,但潘小闲有家有口的承担不起这个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