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如低叹一声,掩嘴打了个哈欠,眼角隐隐闪动着泪光,“行,祝你马到功成,我困死了,咱们改天再聊吧。拜拜。”
“拜拜。”
关了电脑,秦欢果然说到做到,凭着一股突生的冲动,将手机里的电话簿翻看了一遍。
其实喜欢她的男生是真的多,因此在学校里隔三差五便能收到来路莫名的鲜花或情书。她念的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文科院校,校内的男生近百年来都以浪漫多情著称,他们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层出不穷,而且花样常翻常新。
曾经有年冬天下着鹅毛大雪,夜里她被楼下的呼声引得探出头去,结果只见雪地里燃着一圈烛光,围成标准的心型图案,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烛光中央,不顾围观的眼光,深情而严肃地为她朗诵了一首诗。
那是普希金的诗中她最爱的一首。
当晚黑灯瞎火,她站在楼上隔得又远,根本认不出对方是谁,可是对方却早已将她的喜好摸得一清二楚。
不过这样的表白举动在这所充满文人气质的高等学府里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当时有喝彩的,有吹口哨的,还有鼓掌的,可是待当事人表白结束,大伙儿便又纷纷散去,最多讨论半个小时,然后熄灯睡觉。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秦欢身上的次数也多,因此她和同寝室的女生们都不太在意。直到隔了两周,在一场公选课的考试中,那个男生才再次出现在秦欢面前。
是闭卷考试。最后一堂课划考试重点的时候,秦欢恰好迟到了,于是只来得及赶上后半段。试卷最后几道问答题她统统没有勾到,只得临时借同桌的来抄。
那男生将自己的试卷朝她的方向挪过去,最终停留在一个最适合的位置,既能让她抄到,又不至于太过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