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高一你就去打工,有人请你吗?”
“嘻嘻,有水晶在,什么事情做不到?”倪贝贝笑咪咪地望了望,那个低头摆弄pda的少女,一脸灿烂。
“是喔。”向芙雅笔头在桌上轻敲,“刚好我今天也有事不能过去。”转头望着姚水晶,“我们都不去,水晶肯定不会去了。”
去淡水看夕阳,是向芙雅的爱好,而两个好友,基本上只要有时间都会陪她去。
姚水晶没有搭腔,主角都不去,她还去干什么?她没有那种少女的浪漫情怀,对着夕阳有什么愁思啊、壮丽的感觉;基本上每次坐在那里,她都是低头看英国股市,偶尔听听好友们聊天说笑。
她喜欢这样的日子,甜美并且轻松。
走在安静幽远的路上,两旁的凤凰木在轻风里舒展身躯,渐入花期,一点点的花蕾在枝头跳动,这条长长的林荫路,上学时分总是热闹非常,但放学后,所有的学生、包含校工都走掉了,又再度回归那种静谧。
姚水晶独自一人走在这清扫得干干净净的道路上,早晨通知司机晚两个小时接她,虽然计划有变,但她却不想直接回家;走出校门时,看到这条笔直的大道,突然有一种想要这样走一走的冲动。
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木香,初夏的温度,在傍晚时分非常舒慡,沿路走来,她竟然感到愉快,第一次,手里握着pda却没有去看股市,仅仅是握着而已。
她喜欢有规律的生活,喜欢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中,也许,就算她不愿意承认,但她体内流着姚逸洲的血,她其实是像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