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家主提出,想让他的一双孙儿孙女回孟家,还想让丁家姑娘和孟家少主合葬。
第二条两家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条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却不是很愿意。
这对兄妹从小小一点儿开始就是养在他们身边的,明面上夫妻俩对所有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都一视同仁,但看在早亡女儿的情面上,夫妻俩对自小养在膝下的这对兄妹其实相当偏宠。
然而和这对夫妻不一样的是,丁家的其他人却基本都赞同这对兄妹回孟家去。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首先那对兄妹本来就是孟家人,他们回孟家比留在丁家要更加合乎情理、名正言顺,其次那对兄妹如果回了孟家,那么等到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走到人生尽头的那一刻,那对兄妹就没资格来分他们丁家的家产了。
能多分一点,谁又愿意少分呢?尤其他们想要多分的那一点,还原本就是他们应得的。
而那对兄妹,他们既是姓孟的,那他们回去分孟家的产业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当然,实话他们是不敢在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面前说的。
一群你来我也来的丁家人,话里话外都是,这对兄妹原本就是孟家人,现在既然误会解开了,那他们就该回孟家去,继续做他们的孟家人,继承他们父亲原本应该继承的那份家业。
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听了这些不着调的话,气得差点儿一起心梗。
什么叫“继承他们父亲原本应该继承的那份家业”?这对兄妹的父亲原本可是孟家少主,他应该继承的那份家业,那不就是整个孟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