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周围骑士们古怪的目光里,奥斯曼子爵热切地盯着马车中的人掀开遮帘,走下一位蓝眼金发、身穿浅色长裙的贵族小姐。

“日安,子爵先生。”

奥斯曼子爵的家族是个连家徽都没有的小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有七个儿子,他是最小的一个。

按照惯例来说,等父亲去世后,长兄继承爵位,他跟其他的哥哥们将会视长兄的慷慨程度得到点银币赏赐,然后去做骑士、工匠甚至农夫。

当然,在这个贫穷破败的城镇,最可能发生的事情是长兄什么也不肯给,直接把弟弟们赶出去。

然而,奥斯曼的父亲和所有的兄弟都死在了三十多年前的兽潮里。

他则被一只魔狼追进了山林,藏在洞穴里靠“自产自销”活了下来。

等他出来后,爵位好似一块大馅饼一样砸到了头上。

自那以后,奥斯曼子爵的人生座右铭就是:人只要活着就够了,其余的尊严脸面都是狗屁。

他能肯定,自己已经见死神的父亲和长兄在水食皆无的山洞里,可做不出“自产自销”这种事儿,所以活下来的才是他奥斯曼老爷!

奥斯曼脸皮虽然厚,但这种马屁拍到驴身上的事情倒是第一次发生。

他傻眼了一瞬,随即立马压下了心头的尴尬,躬身若无其事地热情赞美伯爵大人的高贵美丽。

虽然伯爵大人还只是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只有他肩膀高。

好在伯爵大人也没跟他计较。

道明来意后,狮纹骑士里昂上前代表狮心城告诉了奥斯曼兽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