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希柏还以为窗外出现了什么,吓了一跳。
苏馥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发夹。
“好烦,肯定是刚才的风把头发弄乱了。”他一脸烦恼地整理头发。
苏馥看起来精致,但实际上是笨手笨脚但类型,他想要把发夹弄回原来的位置,但是却无法把头发弄整齐。
“嘶。”这就是精致的大小姐身边,一定要配备一个管家的原因吗?
程希柏才刚被弄得心脏砰砰乱跳,心情瞬间因为这一幕一下子掉到了谷底。
“你喜欢永香榭?”苏馥努力了一番,最后放弃了,将发夹放回包里。
“喜欢啊。”
苏馥这个问题问了三个人,程希柏的语气是最随便的。
“有什么原因吗?告诉我,让我学学,也变成一个受欢迎的人吧。”苏馥说。
“这个……”程希柏一脸认真。
为了配合他,苏馥也摆出了严肃的表情。
“因为他很受欢迎。”程希柏给予了永香榭魅力的肯定。
苏馥问他:“你是不是想要再看看我的白眼。”
“有什么奇怪的。”程希柏摊手,“你想想,一家餐厅里面,售出最多的食物,应该是大多数人认为这家店里最好吃的餐品。被大家反复购买的化妆品,一定也是因为质量好,以及大家用了以后发现更能承托自己的美丽。那么,被很多人喜欢的人,一定属于他独特,且巨大的魅力。这种道理,是通用的。”
“大家都喜欢的东西,不等于是优秀的东西,也未必就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苏馥说出一个浅显的道理,“这三句话,可以反复更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