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帆挥了几下,蜜蜂都停着不肯走。罗塞尔有些烦了,指尖扬起一簇火焰,就要去点蜜蜂的翅膀。
范苑杰摇摇晃晃的起身去拦,他好像一点不怕被蜂蜇,伸手就把那只蜜蜂拢在手里,又放飞了。
“蜜蜂是很可爱的生物。”范苑杰认真道,“每天只是采蜜酿蜜,不会想着攻击人类。有经验的养蜂人养几万只蜜蜂,每天和它们打交道,也不会被蛰几下。这个比例算下来其实低的吓人,因为蜜蜂本生性就不好斗,不像我们人类。”
辰时雨觉得他的想法很有意思:“那你觉得我们人类更像是什么动物?”
范苑杰却好像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斩钉截铁的说:“人类是黄蜂。暴躁、好斗、多疑、疯狂。”
其他人也不自觉的参与到这个蜜蜂与黄蜂的议题里来。方如意说:“也有很多人并不好斗,就像你们小镇里的人。就算这么比喻,也不能把人类全当成黄蜂,应该说是蜜蜂和黄蜂混杂的族群。”
范苑杰摇头:“把攻击力不对等,天性也不同的两种蜂放在一起,黄蜂会把所有的蜜蜂都杀死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庄纤纤:“这世界很大,蜜蜂也可以在没有黄蜂的地方生存。”
范苑杰突然笑了:“苟且偷生,也叫生存吗?你是在思考蜜蜂和黄蜂如何共生吗?我也想过,想的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后来我懂了,如果大家都是蜜蜂就好了。”
“蜜蜂不好斗,因为他们的刺只能用一次,上面带着倒钩,刺进去的时候很容易,拔出来会把蜜蜂的内脏一起带出来,失去了刺的蜜蜂很快就会死去。”
“但黄蜂不一样,他们有着光滑的蛰刺,可以反复使用。造成伤害不需要代价,就会没完没了的争斗。可惜大部分人类都长着光滑的蛰刺,这个世界才这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