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儿讨价还价都没有,金浩特别痛快的答应了给钱。就当然破财免灾。金浩现在只想快点把幸芳这个瘟神从他家送走。老让幸芳用看死人一样的眼神盯着,金浩现在后脖颈子凉飕飕的。超级的害怕!

秦小丽也是一样的想法。虽然肉疼,但幸芳太彪悍,她可不敢不给钱了。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今天这事就是闹大了,闹到警察局去,那也是各打五十大板的结局。家庭纠纷,警察是不上心,也不爱管的。

幸芳和金浩确实在幸家订婚了。有这层关系,在按习俗来说,幸芳就是金家的儿媳妇,金浩的老婆。就算她们还没领着,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也是一家人。

作为一家人,幸芳真砍金浩一刀,只要她不把金浩砍死,那也是家庭纠纷。闹到警察局,警察也只会和稀泥。他们不但不会多管,他们还会劝和。说些男同志应该让人女同志,别惹媳妇生气,好好过日子的屁话。没准他们私底下还会笑话金浩,笑话他不中用。说他是个连媳妇都收拾不了的窝囊废……

这种事很多。秦小丽还知道有个男的把他媳妇打死了,他都没事。因此,她不敢赌。

二十二块钱而已,秦小丽给的起。要是早知道幸芳是这种性格,秦小丽说什么也不敢跟幸芳摆谱!

金浩母子悔不当初。

幸芳对他们的识相很满意。

“各位同志都听到了吧,这二十二块钱,是金浩和秦同志自愿给我的补偿。可不是我抢的。”

高声给这钱定了性,幸芳怕金浩他们事后赖账,找她麻烦,又对着人群可怜巴巴的说:“你们有谁认字,帮我写个凭证呗,我和金浩好签字画押。省的日后啰嗦。有了这凭证,以后我俩桥归桥,路归路,就再也没关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