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苍雪被吓得半死, 却又觉得也许这正是她的机会, 她正想不动声色地偷听一下究竟是谁要害她, 结果运她的人五感灵敏, 一个手刀,又把沈苍雪给劈晕了。
……很突然。
沈苍雪感觉自己死不瞑目。
没多久, 她被人放在了地上。此处颇为隐蔽,是他们早就寻好的地方。这里方便动手,也方便埋人。掳走沈苍雪的有三个人,两个中年男子,加上一个娃娃脸的青年男子。那两名中年男子穿着简单,生得普通,脸上也并没有多少戾气,相反看着反而还有些面善。若单看脸,绝对看不出他们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歹人。
找到沈苍雪并不是什么难事,人的确是在临安,但却跟那位雇主告诉他们的地儿不大一样,不是在下塘村,而是在城里。他们前两日便找到了人,还去沈记铺子里买过包子。确实好吃,也不怪那间铺子里每日都有那么多的客人,若是来日名声再响亮些,一间铺子都能日进斗金了。
在没有吃过沈苍雪的包子,不知道沈苍雪赚钱能力的时候,那名灰衣杀手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见识到了,他便觉得雇主给他们的钱太少了,便与两人商量:“这小姑娘真的会赚钱,将她掳回去给咱们赚钱岂不更好?”
“好什么好,你掉进钱眼里面去了?”旁边蓝衣中年横了他一眼,看沈苍雪的目光犹如在看死人,“雇主只要她死,今日捅完这一刀,将耳朵割去送回京城交差便是了。雇主说她右耳有一颗红痣,记得别割错了。”
“要说这位雇主也属实是狠毒,竟然能想出割人耳朵的点子,莫不是她从前割过?大宅院里头养出来的姑娘,瞧着冰清玉洁,实则阴狠毒辣。比咱们这些做杀手的,还要心狠。”
他骂人心狠,实在贴切,毕竟他们从前下手也不过就是一刀罢了,不像今日,还有这样阴狠的要求。一刀了事固然痛快,但是灰衣男子是个爱钱如命的,他觉得以沈苍雪的本事,当初开口要的那些钱属实是要少了,所以他才没有立马杀了沈苍雪,反而继续商议道:“要不咱们将她带回京城,以此为筹码,再捞一笔?”
“你疯了?”那个娃娃脸青年冷漠道,“你想跟王府对上?”
“我只是想再挣一笔,我毕竟年纪大了,也挣不了几年的钱了。这回碰到的可是王府,一等一的富贵窝,不多要一点,岂不是对不住自己?”
他还想努力说服旁人,让他们也同一战线,回头一道勒索雇主,“干这条道上的人,能有几个是好下场?所幸这回能挣一笔大的,拿了钱之后再金盆洗手,足够我们过安生日子了,你们不想堂堂正正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