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页

原主是个独居的三流小说家,曾经是一个乐团里的小提琴首席,做到这个位置应该前途无限,可他的精神并不稳定,他幼年便表现出这种病症,类似于躁郁症,倘若不顺心,他会更加神经质。

因为乐团里有新的足以与他竞争的小提琴手,在对方的挑衅下,原主失控动手,最终被劝离了乐团。

原主为此不愿再拉琴,只觉得耻辱,搬离了原先的城市,买了一个房子闭门不出,在这期间他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刑侦推理悬疑类,看多了便想自己写。

他的文采不算好,但好在笔下的故事可看性还不错,先后出版了两本小说,有了一点名气,但之后写的东西编辑都认为没有达到出版标准。

一连被拒绝了几个故事,原主的精神已经紧绷到了界限,即使吃药也无法压制,家里的酒喝完了,他就出门买酒。

从便利店到他住的地方,有一个近路,是一条小巷。

在原主的记忆里,他一边喝酒一边提着一袋啤酒走过了那条路,然后就回家了。

昨天,他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然后就被戴上了手铐,带到了警察局审讯室里。

原来昨天清晨,有抄近路上学的中学生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根据法医推测,男人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原主正好在那个时候买酒经过,巷子前后的摄像头都拍到了他进出。

原主没有做的事情自然否认,在警察说到死者的身上有原主的脚印的时候,原主脑子空白了几瞬。

他的精神状态本来就不好,加上又喝了酒,所以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警察将照片给他看,上面有着极为明显杂乱的脚印,连死者的身上也有这样的踢打的印子,可见原主踢了不止一脚,而且力度不小。

监控的时间也可以证明原主在巷子里停留了一会儿,这与原主之前说的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做就直接回家有了矛盾。

原主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因为独居加上没有朋友,也根本没有人来帮忙,只能等到四十八小时扣留结束后,警方没有新的证据,他才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