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哥哥有空,请你撸串洗脚去?”
沈清欢低下头,又掏出手机,零点四十分,浪费三分钟了。
把手机揣好,低垂的眼眸轻抬,指了指光头身后,“放了他!”
光头可算是明白了,仰天大笑,“靓女,不要告诉我你这是在见义勇为?
放了他当然没问题,只要你陪我一晚就行。”
说完,还真让人将地上的校服男给扶了起来,“来,你走。”
他的一百万换大美人一个晚上,划算得不行。
校服男知道有人救他,还是个女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他不需要别人为他牺牲自己,大不了回家拿一百万。
被扶起身后对着沈清欢的方向喊,“不关你的事,快走,他们不是你得罪得起的。
快跑”啊!
啊字还没说出口,校服男就认出眼前的人,“怎么是你?”
沈清欢也认出了他,“哦豁”一声撇了撇嘴。
沈家那龙凤胎儿子,沈昭。
真不该多管闲事的。
想都没想,直接转身准备离开巷子。
身后的沈昭,“”
啊,话虽然是那么说,但走得会不会太过干脆了点。
关头怎么可能就这样让沈清欢走,难得一见的绝色。
手指一勾,他的两名手下朝着沈清欢的身影直追,伸手就是要将人拽回来。
谁料,沈清欢就像脑袋后长着眼睛一样,两名手下还没靠近,她忽地扭过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