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桌上的男人说了句:“没事,我一会儿再给小雾买一个新的。”
郗雾系鞋带的手指一顿。
他昨晚留宿了,郗雾看了他一眼,意识到这点又低下头,坐在沙发上继续换鞋子。
一团软绵绵的肉忽然汪汪汪地绕到她的脚边,不住地舔她的手指。
郗雾抬起手,它就往上跳,她顿了顿,挠了挠它的下巴。
“它很喜欢你。”坐在餐桌上的男人朝她递来不冷不淡的视线。
郗雾没睬。
郗文容端着一笼小笼包出来,笑着看郗雾,“这只小狗是蒋叔叔给你买的,还不快说声谢谢。”
郗雾逗狗的动作一顿,意识到什么,站起身,环顾了一圈四周,没找到目标,遂看向餐桌的方向:“妈,肉包呢?”
肉包是她小时候捡回来的流浪狗,很丑,是放宠物店永远卖不出去的那种杂种,和现在绕着她脚脖子蹭来蹭去的没法比。
这只袖珍狗漂亮、血统高贵、出身贵族。
但她的肉包呢?
野狗、杂种、还丑。
非常讨她欢心。
肉包她养了十年,被她养成得又肥又乖又有灵性,咬人也只咬野男人。
比如眼前这男人,就曾是它的嘴下练习。
想到什么,郗雾笑了笑。
她记得那天是个不冷不淡的春天,也是郗文容第一次带他见郗雾。
母亲要谈恋爱。
她没有意见,这是郗文容的自由。
但不喜欢这个男人,也是郗雾的自由。
但人好像一旦到了某个年纪,就没了说“讨厌”的自由。
事实证明,郗文容觉得郗雾已经到了那个年纪。
郗雾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