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乐晨问:“我适合你的字体吗?”
“我说合适就合适。”薛锐把笔递给他,“来,你写吧,你边写我边告诉你怎么念。”
熊乐晨看了看他拿出来的笔:“我还没用过这种笔,怎么用?”
“我让白嘉礼买给我的,我习惯用的笔在这个世界类似毛笔,这种能保持随时有墨的比较方便。”薛锐握住他的手,“我来教你。”
他手把手地、细心地修正了熊乐晨的握笔姿势,然后就握着熊乐晨的手,一笔一划地写起字来。其实熊乐晨只要自己写两笔,了解这支笔的墨迹走向后,就能开始自己复刻字符了。然后只要写过几次,熊乐晨很快就能完全掌握字体的特点,从而轻松复刻每个字符。
薛锐明明清楚这点,却还是握着熊乐晨的手,带着他把整句话都写完了。熊乐晨当然更明白自己的本事,不过既然薛锐这么做了,他就顺从薛锐的掌控。
熊乐晨甚至觉得这大概只是薛锐想要亲近的一种互动,写字教学只是一种顺便的行为。
总之,两人就这么黏黏糊糊地学了几天的写字。效率之低,无论对熊乐晨和薛锐来说都是创了新记录,不过两人都没什么意见,浪费时间就浪费了。熊乐晨看薛锐似乎还挺喜欢这么亲昵,还一度暗示过要不要在野外“找找刺激”。薛锐确实是被撩到了,但他骨子里的那些礼数,还是让他无法在光天化日的荒郊野外干出这种事。
于是在完成衣服后,薛锐拽着熊乐晨急速回了家,把他刚试穿身上的t恤法袍剥了个精光。
又过几天,孟巍打来电话,果真问了祛除方家夫妇身上状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