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帅,庞然大物,比上次的印第安酋长更有力量感。
黑色摩托是主流,可这辆车连排气管和轮毂在内通体漆黑,一些部分哑光有质感,一些部分反射金属光泽。月时宁跨上后座时才注意到蒙尘,看样子跑了很远的路。
“你是骑了两百多公里吗……”他递饮料过去。
“嗯。”简翛咬着吸管,目光没离开他的手背。
两百多公里,开车都要三个多小时,骑车怕是要更久。他忽然觉得自己兜风的要求有点无理:“饿不饿?不然先吃点东西?”
“不用。走吧。”简翛满不在乎,举手一抛,空杯准确飞入半开的垃圾桶。
“那,带你去吃海鲜。”月时宁想了想,摸出手机发给他定位。
简翛从摩托尾箱里掏出另一只头盔以及两件骑行外套。
“不用,这么热。”
“穿上,安全。”他在这方面很固执,月时宁不穿,他便没有上车的意思。
婆婆妈妈。月时宁腹诽,却也乖乖披上衣服。好在骑行服的材料轻薄透气,根本没有看上去那么闷热。”
简翛懒得继续废话,直接上手替他拉上拉链,撸下他马尾上的发圈顺势套在手腕上,让他戴好头盔。
摩托车的确是有魔力的东西,即使没有极速狂飙,也能让人短暂地忘却烦恼。明明是走过多少次的路,可他很久没这样认真地欣赏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