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他以前在京城,也从未见过那些东西。

“那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他问。

“当然是卧槽,套话呢!”方子晨回了神,不高兴了,说:“你别问,问就是不告诉你。”

赵哥儿不自觉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入掌心肉里,倒映在墙上的身影,狼狈又单薄。

那话终极还是问出口了。

“那你还想回去吗?”

方子晨不假思索:“在这当奴才,回去当少爷,我肯定是想回去的。”

这古代,真的是干什么都不方便。

哦,不,也不能这么说,是没有银子,干什么都不方便。

以前还是少爷那会,出行都有专车接送,两条腿就是当摆设的,到了这里,去哪都靠两条腿,人家驱着马车从他身旁飞过的时候,他那个羡慕嫉妒恨。

而且没身份,那些阿猫阿狗的都来找他晦气,他个温柔讲理,长在红旗下,沐浴在春风里的好男人,现在都被逼得粗鲁了不少。

另一方面,在这里,他承受着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

个子都长慢了。

他现在对赚钱是丝毫不敢懈怠,要是在现代,没文化,没背景,还能进厂拧螺丝,手脚勤快点,月入六千也不是梦。

可在这儿就不得行。

想种个地,他妈的,家里连个巴掌大的地儿都没有。

不想了,想了都是泪。

闻言,赵哥儿情绪低落,心扎似的,似乎没有一开始的高涨了,他声音低低的,躺下了,说:“睡吧,明天你还要早起呢!”

方子晨倾身追过去,扶着他的眉头:“怎么了?”

赵哥儿眼神闪烁:“没。”

方子晨沉默了会儿:“你是不是怕我丢下你自己回去?”

赵哥儿立即反驳:“没有,我”

“我就不是那样的人。”方子晨说:“我想他们是不假,可我现在是上有老下有小,我去哪里都会带着你们的,你这勾人的小妖精,我可离不了。”

另一半,才是那个能长久陪伴他的人。

父母有彼此,两个哥哥,以后也会结婚。

人生太长,总要有个相知相伴的人,累了一天,回来,厨房有烟火,外出,有牵挂的问候,遇事能有个人商量,无聊时,又能有个人陪着说说话。

在精神上有沟通,在生活中,有依赖和包容。

他现在找到了这么个人,而且,还睡过了,除非赵哥儿给他戴绿帽,不然,他这辈子,就认定赵哥儿了。

赵哥儿也不是担心他会抛下自己和儿子一个人离开,他只是觉得,方子晨那么好的一个人,跟着他蜗居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实在是委屈了。

以前,观他行事作风,赵哥儿就觉得他应该是富贵人家娇宠出来的儿子,今儿听他这么说,他以前过的生活,已经奢侈富贵到了他无法想象的地步。

看来,得好好赚钱了,他要努力给他夫君最好的生活。

他两手钩住方子晨的脖子将对方拉进:“夫君,我想要你!”

“”这话就像黑夜里的一声响雷,方子晨脑子轰隆一声,嗷呜一声啃了下去:“老黄牛要开始耕地播种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