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该问我叫什么吗?”她停下来,朝他勾勾手指,“过来,你这笨狗。”
边绍元冷下脸。
莫名其妙说他是狗?
但他忍住了,问:“……你叫什么?”
“岐玉。”她弯起眼睛朝他一笑,“我男朋友不在这里,另外,我缺一个佣人。”
“佣人……什么意思?”
“我明年到克雷斯学院入学,你很适合当佣人和奴隶。”
岐玉好奇地上下打量着边绍元。
青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高眉骨的阴翳下,眼神锋利而专注。
一头黑发,皮肤晒成麦色,身材高壮,穿的是破洞的宽松T恤,与贫民窟的混混们相似的装扮。
时间线提前了,但边狗看起来与之前差不多,只是脸上的伤多了一些。
这是岐玉第三次见到贫民窟时期的他。
一只破破烂烂的野狗。
“你今晚是来找我的……为什么找我?”
边绍元盯着她看了半晌。
一个天降的机会,太过离奇而显得诡异。
即便是真的,眼前这位能入读克需斯王国学院的大小姐,绝对是个擅长折磨其他人的坏脾气。
在她身后,缓缓驶来了一辆黑色豪车。
司机和保镖模样的西服男人们都靠近她,称呼她为“大小姐”。
岐玉很不高兴:“你打算考虑多久?”
距离过去看台球场子,还有十五分钟。
边绍元闭上眼,又睁开了,呼了口气说:“我怎么相信你能让我进克雷斯?”
“你到我家里就知道了。”
“你家在哪?”
“白政区。”
“你家里人是国王的近臣?”
这个地名只属于国王官员们的住处。
“是啊。”
岐玉想了想,他哥是近臣,他是未来国王的未婚妻……其实也算?
“做佣人需要做什么?”
边绍元说。
“成为听话的狗。”
她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