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她今天没带什么工具来,没法捉鱼,不然铁定得捉几条回去,凭借她的经验来看,这种溪水鱼虽然刺多,但是肉绝对很嫩,而且肯定没腥味。
夏烈忍不住琢磨着,等天气再热一点,一定要到这边来捉点鱼回去吃。
“吱吱吱”
耳边再次传来了猴子的叫声,夏烈回过神,才注意到不是自己身边这只小猴子在叫。
她下意识的扭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意外的在山林中看见了好几道金色的身影,它们擎爬在树上,朝着这边看过来,嘴里吱吱的叫,但是却没有一个过来。
夏烈有些意外:“原来这山里,真的有金丝猴群吗?”
村里人倒是有在山里看见猴子的,不过那都是普通的猴子,金丝猴群,这还真是第一次看见,她原以为,身边这一只小金丝猴是意外脱离了猴群,流落到他们这里来的。
现在看来,倒不是这样了,原来是有金丝猴群在山里生活吗?
那几只金丝猴攀在树上,却没有朝夏烈靠过来的意思,瞧着很有警惕心的样子。
“你倒是和你的同伴们不一样。
”夏烈看向身边的小金丝猴,“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眼见那几只猴子不管过来,夏烈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裳,而后伸手揉了揉小金丝猴的脑袋,冲它道:"我就先回去了,有时间再来看你。"
小金丝猴仰着头看她,冲她叫了两声。
夏烈笑笑,把篮子连同里边的果蔬一起留下了,自己转身离开,准备下山。
等她走进林子里,有了一段距离之后,便看见躲在山里的那几只金丝猴终于敢跑出来了,果然,和夏烈想象的一样,各个都是毛茸茸的小可爱,皮毛金灿灿的。
夏烈莞尔。
大大
从山上回来,已经是下午了,村子中能看见袅袅败烟升起,那是各家各户都在准备晚饭。
家里就自己一个人,夏烈就随便弄了点吃的,随便做了个猪蹄炖萝卜,这道菜就是费时间,倒是不费什么功夫,只需要看着火就成。
买来的猪蹄洗干净,将上边的细毛仔细去掉,而后焯水之后,再放入姜块和猪蹄一起下锅炖。
夏烈没有用高压锅压,而是选择用柴火慢炖。
高压锅虽然炫得快,可是纯东西,还得是用乡下土灶来炖,用柴火慢慢的炖,把香味炖出来,猪蹄慢慢烧烂,这样炖出来的猪蹄软糯弹牙,可好吃了。
猪蹄一开始炫并没有什么香味,但是随着时间移动,锅里的汤色变白,香味也就慢慢的出来了。
夏烈坐在椅子上,一边往灶里加柴,一边玩手机,时间慢慢的就过去了。
锅里猪蹄炖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夏烈拿了一根筷子戳进肉里,发现能轻而易举的穿透猪蹄肉,这猪蹄也就算炖好了。
不过在起锅之前,夏烈往里边倒了一小盆切快的白萝卜。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这萝卜,这是夏烈亲手种的白萝卜。
她种的白萝卜,一个个是皮白个大,削皮之后,那里边的萝卜肉白得带着一种透明的质感,切薄了来,竟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漂亮极了。
而这白萝卜的味道,更是一绝,生吃没有半点涩味,口感清脆,味道则是清甜可口,吃起来就像是在吃水果一样,十分的爽口美味。
用这萝卜来炖肉,软糯清甜的萝卜吸饱了肉汁,吃起来味道厚重丰富,泛着
浅浅的甜意。
夏烈最爱用这萝卜来炖肉,这次炫猪蹄,自然也是用这个萝卜。
炖的时候,她顺手给自己削了一个白萝卜,削好的萝卜肉白质透,放在阳光底下看,甚至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吃的时候脆口多汁,汁水清甜,味道比之水果也不差。
夏烈一天能炫好几个白萝卜,就连村里人都爱来跟她买萝卜,拿回去生吃或者做菜炖肉,那味道也是一绝。
当然,这白萝卜成熟了,何俊和王迁自然不会错过,两人一半拉去城里卖,又是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们两简直是把夏烈当成他们的财神爷来看。
萝卜炖得很快,大概半个小时,就差不多炫透了,就可以熄火起锅了。
在起锅前,往锅里少少的撒上一点盐,就可以舀汤喝了。
猪蹄汤汤色是透亮的,因为加了萝卜,瞧着有些乳白色,喝起来带着萝卜淡淡的甜味,十分的鲜甜,而炖好的猪蹄更是极为的软糯可口,偶尔咬到有筋的,格外的劲道。
而那萝卜炖烂,吸饱了肉味,吃起来就跟软乎乎的肉一样,也难怪大家炖肉都喜欢放萝卜,真的是和肉太般配了。
夏烈就着猪蹄汤泡饭,就吃了晚饭。
等她吃完晚饭,天色也全黑了,她玩了会儿电脑,便洗漱睡下了。
第二天,她就着昨天的猪蹄汤下了碗面,早饭就这么过了,香喷喷热乎乎的面下肚,手脚都是暖的,戛烈不想做菜,就往汤里下各种菜,吃起来也很可口。
一转眼,三月份到了。
伴随着一声震雷,一场雨落了下来,天幕昏暗,整个溪源村都笼罩在一片雨幕之中,伴随着大雨而来的,还有骤然下降的温度。
不过对于乡下人来说,这场雨却是一件好事,刚种下的种子,在这场春雨的滋润下,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生根发芽了。
雨后没多久,地里种下的作物们果然开始发芽,这时候大家就需要去田地里查看,看看有没有没发芽、没长活的,这样才还及时补种。
而在雨后一周,夏烈被罗娇他们叫着去竹林里挖春笋。
春笋也是能卖上好价钱的,价格比冬笋要低一点,但是却也能卖七八块一斤了,因而每年这时候,村里不少人都会去林子里挖笋去县里卖。
而且这东西可比冬笋好
挖,一场雨过后,林子里的春笋长得是密密麻麻的,随处可见,真的是走一步就能挖好几根。
他们村的竹子品种好,长出来的笋子很嫩,不苦不涩,稍微悼水之后下锅炒,或者是炖汤都很好喝。
当然,倒也不用担心村里人挖太多,把笋挖绝了,不长竹子了。
竹子这东西吧,它的根茎在地里,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在地里那是四方八达的,有一根竹根,来年就能给你长出一小片竹林来。
而且,挖竹笋,也能避免竹林里竹子长得太密,因为一旦竹子太密,来年就少有竹子再长出来了。
所以,担心村里人挖笋太多会损伤竹林,那真的是大可不必。
春笋已经冒头,那可太好挖了,夏烈和罗娇走进去,顿时忍不住欢呼一声。
冒出头的春笋,圆鼓鼓的一团,又肥又厚,夏烈他们专挑嫩的挖,不一会儿就挖了小半背篓了。
沾着泥土的春笋看起来很大个,不过等剥去外边轻薄的外壳,你就会发现里边的笋肉其实并不大,不过仍然是白白胖胖的,用指甲掐一下,嫩得很。
这种嫩笋也是最好吃的。
夏烈他们一人挖了不少,等着明天拿去卖,这回他们算是熟门熟路了,而后又挖了不少野菜,等明天一大早,便拉着去了县里菜市场卖。
这一回,他们卖得比少一次更快了,早春刚出来的这一批春笋是最嫩的,来往的路人都忍不住过来问价,好卖得很。
夏烈这菜还没摆出来了,就已经有哥大兄弟跑过来了,一眼就认出她是上一次在这里卖菜卖草莓的。
“……你今天还卖草莓吗?”这人双眼发亮的问。
夏烈:“卖的,还是和上一次,一人限购一斤。”
那人也没有一点犹豫,直接就买了一斤,等草莓一称好,还没清洗了,这人便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一颗塞在嘴里,当即脸上就露出了极为幸福的表情来。
“就是这个味道!”这人忍不住道。
自从上次吃了夏烈家的草莓,他就对夏烈家的草莓恋恋不忘,回头再去吃其他家的草莓,就总觉得就不是这个味,简单的来说,就是没有夏烈家的好吃,香味也没有夏烈家的草莓浓。
r/>
这段时间,这大兄弟就爱早起在菜市场转悠,就希望运气好,又碰到夏烈卖草莓,好在,等了小半个月,终于让他等到了。
真的,等待的时候有多难熬,现在吃到这个草莓,就感觉有多值得。
“真的太好吃了!”
而在这位大兄弟之后,越来越多的人认出夏烈来,逐渐的将她的摊子给团团围住了。
夏烈:??
是不是哪里不对?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而且大家还一副和她很熟的样子?
夏烈可没想到,她只是上次在菜市场卖了一次菜,就已经在整个菜市场拥有了传说。
“那个草莓特别好吃的”“买的菜也特别新鲜好吃的”“那个长得特别漂亮的”……
种种头衔被冠在了她的头上,而且经过虚度哟人的口口传颂,大家都知道了有个漂亮的小姑娘会卖很好吃的草莓,很新鲜很好吃的疏果。
只是可惜,夏烈就在菜市场卖了一次,就再也没出现了。
这反倒导致她声名更响了,许多人未见其面,却已闻其名,一听她又在菜市场卖东西了,更是呼朋唤友,一群人飞快的冲向了菜市场。
从客人口中知道了前因后果的夏烈:??这可真是,一点没想到。
不过多亏了这些客人的福,她带来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摆出来了,就已经全部卖完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几个竹筐。
"……老板,你下次什么时候再来菜市场啊?"买到瓜果蔬菜的人们也没走,忍不住问她,想要知道她下次什么时候再来菜市场卖东西。
夏烈笑眯眯的:“我也不确定,就随缘吧。”
其他人:qaq。
夏烈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来,这得看罗娇和虎头他们,不过开春大家田地里山上的活计还很多,主要的时间还是得花在这上边。
像卖这些野菜春笋什么的,不过是偶尔摘了来县里赚赚外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