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雪。

“我们小兰花是冬天出生的。”

厚厚的玻璃上,凑近看,还有腐蚀留下的漏洞。恭俭良的记忆里,这点为数不多的记忆,在他伸出手想要触碰的瞬间,戛然而止。

“温。”那个雌虫将他拎起来,给雄父披上毯子,抱着雄父回去。他力气很大,单手能将雄虫抱起来,另外一只手像是超市购物般提溜着恭俭良。

他对雄虫说,“小心冻着。”

“沙曼云……小兰花。不咳咳。不可以这么拎着孩子。”温格尔咳嗽起来,在恭俭良的记忆里这是常态。他一边斩杀下寄生体的双臂,从手掌开始,再到手腕,接着是小臂,最后是肩膀。他听不到任何的惨叫声,就连选择依次向上凌虐地杀死敌人,都是处于一种本能。

恭俭良挥舞到,继续肩膀后,剁掉对方的脚踝、小腿骨、膝盖、大腿、最后是小腹。那些涓涓流淌的脏器顺到雪上,鲜活又充满生命力,恭俭良抄起手,斩出一个个飞旋的脑袋,在雪地上喘气。

沙曼云,有一点是对的。

恭俭良用力一甩,刀刃上的血飞溅成一树红梅。他越过寄生体们的尸体,继续向前走,耳边是雪花降落的声音、他的心跳和越来越遥远的沙曼云声音。

一刀杀人,效率更高,更干净,看上去地面也更加美观。

恭俭良快步走着。

他开始理解。

一种潜移默化,像是长久被亲情和表演压制的本能,肆意生长出来。

他觉得疲倦,为自己浪费那么多力气在无意义的人上面感觉到懊悔。他联想到沙曼云切瓜砍菜的杀人方式,想到那种足以被称为“极简”,在当年被无数人成为噩梦的一刀。

他开始生出了一点奇异的向往。

至此,恭俭良任然不觉得自己是沙曼云那样的人,但他开始默认自己是对方雄子的事实。

他开始正视自己那卑劣又不可被世人容忍的基因。

“雄父和你。”

“我和禅元。”

恭俭良轻声笑出来,“沙曼云,我总比你幸运一点。”

作者有话说:

赶上了赶上了(脸滚键盘)军雌还没死呢,看禅元怎么办吧。(作者摆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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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怎么了。诺南。”

将最后一只寄生体的脑袋打爆之后, 禅元抓了把雪擦擦手,上前询问道:“你刚刚好像很奇怪。”

作为队伍中唯一一个开脑域的雌虫,诺南可以直接看到寄生体的精神力, 并且运用自己的精神力将其绞杀。毫无夸张地说, 队伍中有诺南的存在, 大幅度降低了所有人被寄生的概率。

他比恭俭良更适合担任“地图”的角色。

禅元盯着对方, 忽然有点琢磨出味道来。他先前思考过,诺南这样稀缺的人才为什么非要来到自己的小队, 而不是直接去军雄的队伍中这中间当然可能有诺南私德的问题、制度的不便捷等等一系列问题。

可, 这是乌钬总帅点头令人安排的事情。

禅元盯着诺南片刻, 见对方没说话, 上前收拾寄生体残留下来的几个箱子。里面是一些包裹严实的雌虫蛋, 大小不一,最小的也有两个拳头大,是禅元那颗蛋的两倍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