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欢听着耳畔热闹的欢笑声原来越远,而后变成压抑住的痛苦哀鸣。

“公子,到了。”随青低声提醒了一句。

沈明欢早已掀开了帘子。

燕都,燕国最富庶的城市,这里居住了无数的达官贵人、王公贵族。

笙歌曼舞十二时辰不曾停止,从富人区流下的河水中都带着脂粉的香气。

最繁华的城市,连奴隶市集的规模都比别的地方要大许多。

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奴隶头上戴着草标,手腕被用草绳绑着串了起来,如同货物一般被人随意丢弃在路边。

贵人们干净的鞋子是不会踏进这片穷酸肮脏的土地的,他们的世界常年燃着烛火明灯,眼中只容得下花团锦簇,看不得角落处的阴暗。

来这儿的人多穿着小厮服饰,胸口绣着主人家的标记。即便地位也不高,可还是可以以高傲而嫌弃的目光打量路边的货物。

这是沈明欢府里的下人推荐的地方。

沈明欢生意越来越好,人手便有些不够,管家便说,与其每月花一大笔找工,不如买些奴隶。

便宜,能干,一天一个饼子就能养活,死了也不心疼。

管家说起时周围还有几个伺候的下人,他们确实很为沈明欢考虑,一个个欢快地点着头,目光中写满了赞同。

似乎不觉得这地方的存在有什么问题,带着理所当然的平静。

管家原打算自己走一趟的,沈明欢拒绝了,于是管家只好忧心忡忡地在马车上放了许多名贵香料。

“公子,那不是什么好地方,您看一眼就回来吧。”管家很担心那些不懂规矩的奴隶冲撞了自家公子。

沈明欢在巷外看了许久,委实不知道管家为何这样提防,可见人果真是奇妙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