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衣柜里翻找,找出一件大概穿过一两次的西装,远不如新的这件新的质感好。

路凛洲偏看中了他的颜色。

是火焰一般的红,炽烈耀眼。

和蓝色很相称,却要远远压过低调的藏蓝一头。

他没来由心情愉悦,忍不住提前试穿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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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晚会在高耸入云的酒店顶层举行,坐在车里仰头远远望去,宛如一颗缀在夜空中的星。

优雅的爵士乐回荡在舞池里,衣香鬓影,暗香浮动。名流忙于通过交换讯息,攀谈关系,舞蹈和碰撞的酒杯是快速拉近距离的最佳媒介。

男宾携带女眷而来,或端庄或美艳,同样不乏时常出现于银幕里的艺人。熟识的女客亲昵地挽着手臂,优雅地推杯换盏。

在这样的场合,保镖和助理没有贴身陪伴的道理,路凛洲朝着人群汇集处而去,跟在他身后的属下则沿着墙根走向另一边,在昏暗的角落守候等待吩咐。

裴煜目送那道火红身影堂皇地迈入舞池,轻而易举地抢夺众人视线。又见他嘴唇翕动,随口与上前攀谈的人耳语几句。

“路总。”一道刺耳的尖细男声从身后传来。

路凛洲充耳不闻,等他走到自己面前来,轻挑眉尾,算是打了招呼。

路远道作为他爸的野|种之一,说来可笑,比他还要大一岁,想恭恭敬敬叫声大哥都不行,也没那个胆子叫一声弟,于是只能扭曲着一张白脸如同外人那样尊称路总。

路远道意有所指,假笑令人作呕:“你最近都没去公司,好久没见你了。”

路凛洲的目光越过他,径直与站在墙边的裴煜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