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洗过澡了。”裴煜替凯撒辩解,“我也没用右手摸它。”
“舔得脏。”
“它没……”
裴煜话到一半,瞳孔微缩,中午在草坪上发生的事涌入脑海。
路凛洲还真查看了他和狗玩飞盘的监控,真是闲得慌。这样一来,他也不能刻意地让凯撒咬自己了,否则定然会被路凛洲看出端倪。
出神之际,手上湿凉的触感不知何时换成了湿热,久久不干,乃至越发黏连。
裴煜一个战栗,条件反射抽手反被用力攥紧。
面容英俊的男人就如小狗一样,灵活调用红润的舌尖,覆盖所有被凯撒舔过的地方。
酥酥麻麻的感觉如同微弱电流连通每一个细胞,令裴煜的眼角不受控地沁红。在他视野里,路凛洲前额的黑色碎发微垂,衬着冷漠而幽深的眼。
可唇间的呼吸却又那样炙热。
……变态。
他再次尝试抽手,反倒吵醒了痴迷沉醉的人。路凛洲掀眸,加大力道钳住他手腕,扭着翻转。
裴煜以前没少像这样掰过别人手臂,他做好胳膊受伤的准备,路凛洲却停下了动作,似乎只是为了让他的掌心朝上。
他刚刚卸下戒备,毫无征兆地,掌心里的软肉剧痛。
裴煜嘶地抽口凉气,想骂人的话在嘴边打了几个转,硬生生忍住了。
骂人没准会让路凛洲更兴奋。
人牙不像犬牙那样尖锐,这一下咬得又快又狠,到底没咬出血,只留下一个深深嵌进皮肤的齿痕。
湿淋淋的手终于恢复自由,他轻皱起眉,先蜷手藏起牙形烙印,然后才问:“你又做什么?”
他的疑问恍若一道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