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样的话就又产生悖论了。
因为假使凶手不是临时起意的,那么他没必要在李彤的出租屋里干这事。
再者就是,陈强身上没有沾染上半点血迹。
并且他既不是神色慌张地出来的,身上也没有可以藏匿凶器的地方。
除非他直接作死地把凶器丢在了人来人往的小吃街里的垃圾桶里。
如果真是那样,环卫工人清倒垃圾的时候早就该发现那带血的凶器了才对。
纵然是对陈强的印象烂到了极点的刘学武,在想到了这些内容之后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嫌疑瞬间降低了大半。
唯一无法解释的,就是假使陈强说的都是真的的话,那么死者家的窗是她自己关上的,放在矮桌上的茶盏则是陈强用过的,凶手为什么要把这些物件上的指纹也一道擦掉?
这个问题在蒋择的心里停留了片刻,最终归于他先前猜测过的“善后论”。
假使在真正的凶手匆忙逃走之后,那个帮着善后的人不知道哪些东西是凶手碰过的,哪些东西又是凶手没碰过的,一概都帮着处理了的话,这事就能说通了。
只是那个人会是谁呢?蒋择沉默地想。
得和凶手是什么关系,才能做到为他承担这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