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他的所有感情、所有患得患失、所有隐秘的悸动和暧昧都好像变成了笑话,他像个当众表演的小丑,靠搔首弄姿博得坐席上的关注。
时夏动作缓慢地穿上牧冰的衬衫,淡淡的柑橘清香包裹了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牧冰的味道已经变得如此熟悉,如此亲近,以至于他快忘了这味道原本有多疏离冰冷,像雨水里的金属,不近人情。
“你知道吗?”时夏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自嘲,“从你走的那一天到现在已经十年了。这十年里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当时为什么会不告而别。我能理解你父母工作调动需要转学,但是你走的前一天我们还逃课一起看电影、一起在湖边聊天,看夕阳从湖对面一直掉进湖里,这期间有那么多时间,可是你一句都没提过你明天要走,一句都没有。”
牧冰没有说话,只是垂眸看着他。
“后来我才知道,老师、同学、崇拜你的那群小弟,所有人都知道你要转学,只有我不知道。你独独没有告诉我。”时夏说,“我想了很久很久,想你为什么不说。是我哪里做错什么了?是我什么时候惹你不高兴了?是我的心意没能好好传达出去吗?我真的想了很久,一直一直都想不通,但是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时夏笑了笑,抬头看向牧冰。
“我以为是我太犹豫,没来得及在你离开之前把情书交给你。其实不是的,牧冰,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恶劣,你是看到过那封情书才不告而别的。”
17岁的时夏写过一封情书。
受素未谋面的勇敢女生的鼓舞,伴着情窦初开的脸红心跳,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一鼓作气地写好。
每一句话都像骄阳下的海浪,雪白干净,热烈地拍打在沙滩上。
只是过了最初的那份冲动以后,写好的情书又怎么都羞于交出手。
时夏每天都把它装进书包,又每天原样带回家来。